明镜感觉自己的脸在烧,慌乱的点了点头,拔腿就逃出剪秋阁。
天边欲晓。
明镜火速收拾好行囊,将自己乔装成一个俊俏的公子哥,偷偷摸摸的溜到无人的后花园,轻巧的上树翻墙离开。
不得不感慨,经过这段时间干农活的锻炼,这具身体已经没有当初那么柔弱了。
明镜并未察觉到,隐匿在后花园处的那道颀长身影,与晓色交融在一起的面庞上,流露出一抹难掩的笑意。
半刻钟后。
经过漫长的问路,明镜终于坎坎坷坷的找到了京城的城门。
此刻,一众官兵拿着明镜的画像四处比对。
明镜丝毫不慌,古代的画画技术再好能比得过照片的真实度吗?更何况她这妆容画的连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了。
她抬头挺胸,直视官兵,浑身充满了凛然正气。
官兵上下打量了一番,表情有些古怪,挥了挥手就让她走了。
正当明镜满肚子疑惑的时候,就听见身后的官兵在议论她:
“诶,郭哥,他穿的不是咱们季王爷的衣服吗?”
“嘘,你小点声,还不明白吗。”
“明白什么啊,郭哥。”
“咱们季王爷这么多年不近女色,多少名门闺秀想攀他高枝,都被拒绝了,这说明了什么。”官兵顿了顿,“咱们王爷好男风啊!刚才过去那个小公子玉树临风的,又穿着王爷的衣服,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,那是咱们王爷的男宠啊!”
明镜忍不住噗呲笑出了声,季魔头,原来你好这口啊。
城门外的小茶棚,两文钱就能喝一碗茶,棚子外坐了很多接活的马车夫,一个个皮肤晒的黝黑,满脸苦相。
明镜疲惫的坐在长椅上,要了一碗茶,味道淡的像水。她盘算着一会找人问问附近有没有村子,按照灯下黑的思路,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在那帮人以为她逃去天涯海角时,她就缩在离京城不远的小村子里,安稳度日,简直妙哉。
天色渐暗,天边如少女羞红的脸颊般红艳,落日残阳无处归。
询问了一阵,她认为两百里外的大庆村最适合自己,不远不近最安全。
一百里,她只有一匹年老体衰的小红马,天黑之前是到不了了,看样子只能露宿野外了。
她上大学的时候,经常喜欢在没课的时间里看荒野求生,做梦也没想到,自己有朝一日,还真要荒野求生。
她找来结实的树藤和干草,将树藤绑在几棵树之间,上面铺上干草,一个简易的棚就做好了。棚下也铺了干草,夜里睡觉能舒服一点。
在野外,篝火不能灭,她走之前,从王府的厨房拿了火种,可惜现在手头东西不够,吃不到烟熏食物了。行囊里装了肉饼,她用树枝穿起,放在火上烤,味道还不错。
闲暇之际,明镜似想起了什么。
明镜:我这样逃走,对任务不会有什么影响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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